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广德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旨在通过“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服务模式,指导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一、强调源头管控,明确流程标准。《告知函》以《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的建设项目明确了“三同时”各阶段的具体流程和核心要求,确保企业在项目建设初期即可清晰掌握安全生产的准入门槛。
二、实施分类指导,实现差异化监管。针对广德市产业结构特点,《告知函》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明确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审批环节;对于一般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则侧重于指导企业自行组织综合分析、设计和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服务端口前移,变“事后罚”为“事前帮”。此次制定《告知函》是广德市应急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在项目招商、备案阶段提前介入并发放告知函,有效解决了企业因不熟悉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未批先建”或安全设施“先天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了企业在后续生产经营中因违规而承担巨额损失。
下一步,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加大对《告知函》内容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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