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广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璩光友:
根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行初17号一审行政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行终1015号终审行政判决,本机关向你户作出的《广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广政秘〔2022〕192号)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履行《广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催告书(以下简称催告书)。
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户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该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德市祠山街道办事处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催告书主要内容:“限你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至广德市祠山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房屋搬迁腾空、交出被征收房屋及所涉土地。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和申辩(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198号 祠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蔡军 ,联系电话:13856301373),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履行《广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催告书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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