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厂房新增镀镍铜铬生产线及研磨机、空压机等数台先进辅助生产设备,本项目在原产房内进行技术改造,新增200万件表面处理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78万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厂区雨水通过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分类收集排放至安徽恒科污水处理厂(安徽恒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应的收集槽,经不同的预处理工艺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再进入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镀铜镍铬生产线微蚀、出光、退锌、化学镍、酸活化、弱浸蚀、冲击镍、化学镍、退镀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在各产污槽体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镀铜镍铬生产线氰铜产生的氰化物,在各产污槽体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镀铜镍铬生产线镀铬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在各产污槽体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
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铬酸雾排放浓度及基准排气量下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标准限值;无组织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铬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等交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纯水制备RO反渗透膜由设备的保养公司进行更换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要求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应合理安排布局,将高噪声生产工序尽量安排在厂区内部,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车间应尽量密闭,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昼间、夜间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
电话:13761348605
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789120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比尔安达(安徽)纳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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