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新杭镇人社所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非工伤劳动纠纷。
据悉,2021年,汪某在上班途中不慎摔伤,致左侧锁骨骨折,后赴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34563.54元。出院后汪某多次寻求赔偿,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了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此次纠纷涉及的是单方面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汪某自己主张伤残等级鉴定十级,要求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予赔付,遭到企业拒付,汪某多次上访,期间镇直相关部门介入纠纷进行调处,因双方互不让步,导致事情久调不下,矛盾加剧。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近日,该案件转给镇人社所处理,人社所负责人高度重视,多次上门调解,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告知当事人在此次事故纠纷中的责任及非工伤赔偿范围,同时安抚双方情绪避免引发新的矛盾。2月22日,工作人员再次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并从员工关怀入手,说服企业视情况给予受伤期间生活补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该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偿汪某三个月工资和住院期间伙食费、营养费、车费等。至此,一起非工伤多次上访事件终于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新杭镇人社所多措并举拓宽劳动纠纷投诉渠道,以来必接,接必了的信念,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53起,全部成功化解,涉及人数404人,涉及金额579万元,为两会召开前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庞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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