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对报送有关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德市2021年度在册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数据核对审核工作公示如下:
广德市2021年度新能源车辆91台,折算后标台数86标台。(具体情况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2日至8月8日,凡发现上述车辆不符合申报油价补贴申报条件的,请及时向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车辆监督电话:0563-6029809
附件:广德市2021年度在册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标台数汇总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