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广市监罚告〔2022〕0045号
安徽诚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公司于2015年06月24日成立,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天寿路中央乐城49号楼101-201号。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六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且2016年1月28日因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且法人代表查无下落被广德市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截至2022年6月7日你公司一直为非正常状态。2022年6月7日,在你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天寿路中央乐城49号楼101-201号未发现你公司,也无法通过该经营场所及登记的联系电话和你公司取得联系。自2018年2月-至今该经营场所由广德市桐汭街道大木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入驻此地办公,无其他单位。
综上,你公司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规定的应清理的企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安徽诚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朱德清、李伟 联系电话:0563-6040607
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北路14号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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