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每月发放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民和城镇纯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并打卡发放到户;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共0条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