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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一次性奖励?奖励(补助)标准是多少?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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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一次性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本县常住城镇户口居民,须年满60周岁,且没有在本县或外地人社部门办理过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奖励(补助)标准: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一次性奖励为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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