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中哪些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哪些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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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0 09:58
答: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前,由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前期物业服务阶段。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所承诺提供的等级服务内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公共性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非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以及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所需运行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账、据实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