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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阅读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0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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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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