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弘扬“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对平安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枫桥经验”促治理,不断改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典范,化矛盾、管典型、建长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
一要着力化解矛盾。要严格落实村居相关负责人接访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工作,只要群众有需要、有困难、有诉求,认真登记、认真处理,力争群众诉求得到解决。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诉求群众知政策、能理解、心满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五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优势,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矛盾苗头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力争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切实做到排查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二要确保管住典型。要针对重点社会隐患案例和人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问题。强化包案责任,采取接访、下访、约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包案对象的化解稳控工作,做到诉求合理解决到位、诉求无理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同时,针对重点社会隐患案例和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众的日常监管工作,了解隐患苗头事实动态。
三要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水平,认真总结、创新思维、紧抓落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社会成果。同时,针对不能及时解决却又不得不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处理问题、多方协调、确保稳定”原则,力争遗留问题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社会稳定,避免集体访、非访、越访等情况的发生。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凝结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历经时代淬炼而不朽,迸发出穿越时空的旺盛生命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枫桥经验”不断回应着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带来了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崭新景象。(朱玲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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