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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德市名医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广人才〔2019〕4号)、《关于遴选广德市第三批名医工作室领衔人的通知》(卫健〔2021〕21号)文件要求,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确定第三批名医工作室名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30日
联系电话:0563-6028644
附件:广德市第三批名医工作室入选名单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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