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专区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专区工程项目;
拟建地点:广德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山关村023乡道北侧;
建设单位: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填埋处置区道路、分区隔离坝构筑、场地柔性防渗,覆盖膜工程,洪雨水导排,渗滤液收集池、导排系统等;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噪声、扬尘、固废等。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填埋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渗滤液对水环境、土壤的影响。
(3)填埋工作机械、水泵等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库区扬尘,飞灰填埋专区填埋作业过程中均采用HDPE膜进行密闭覆盖,同时洒水抑尘,场区道路硬化,净车出场等措施后,少量扬尘在库区呈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洗车废水、淋溶水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库区及边坡采用水平防渗措施后,填埋库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设备减振等,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2007)要求进行防渗。最大程度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确保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 类标准。
(5)封场防治措施
按规范设置填埋场封场结构:封场时应考虑到地表水径流、排水、防渗、淋溶水收集处理系统设施完好和有效运行,以保持填埋场稳定性;加强封场管理:填埋场封场工程竣工后,必须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查、跟踪监测,保持淋溶水收集系统正常运行等;封场后堆体表面可根据情况种植草皮、花卉等并逐步扩大用途,但应避免终场覆盖膜系统受到穿刺破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环境治理类项目,可解决广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去向问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将改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风险可接受。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封场后,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邮件、电话、E-mail等方式反映您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13063208175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51-68996163
邮箱:aherc@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6月18至2020年7月2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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