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徽舟水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200万吸尘器电机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区
建设单位:安徽舟水电器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实瑞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舟水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年产量达到1200万台。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厂房为新建厂房,建设地点在广德县经济开发区鹏举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占地面积约35亩(建设地点见附件1),项目建成后,年产量为1200万台吸尘器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汇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出水满足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汇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经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焊接烟尘:焊接车间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烟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定子浸漆、烘干废气、转子滴漆、烘干废气(VOCs): 经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1、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面涂装”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油烟烟道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噪声
生产车间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噪声采用墙体隔声、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
生活垃圾定期统一运出,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漆桶、废活性炭堆放于厂内独立设置的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上述固废的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本报告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本项目需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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