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安徽蓝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安徽蓝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软包装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西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为新建项目,目前主要投入1台单色柔板印刷机、2台高速复合机、2台全自动分切机、4台高速制袋机以及其它配套的生产加工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塑料软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蓝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28日经广德县发改委备案件,备案号:项目备案[2016]63号;2017年8月18日年取得了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广环审【2017】110号。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万元,占总投资的0.6%。
4、验收范围
目前项目已投入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00吨塑料软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范围为厂区内建成的年产1000吨塑料软包装材料相关生产设备及辅助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
环评设计胶粘剂全部使用聚氨酯复合粘合剂、油墨全部使用无苯无酮复合油墨,实际建设部分胶粘剂使用水性聚丙烯酸酯胶粘剂,部分油墨使用水性柔板油墨,该变动能够减少VOCs的产生量,是向环境利好方向发展的,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工艺设备
环评设计2个熟化室,顶部分别设1个集气罩收集废气,与其他废气合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设有2个熟化室,每个熟化室分隔成3个空间,每个空间顶部设1个抽风口收集废气,与其他废气合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该项变动没有改变废气处理的工艺、规模、排放形式和去向,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平面布局
环评设计危废库在车间内,面积30m2,实际由于车间场地面积受限,将危废库设置在车间外北侧,面积20m2,危废的种类没有发生变化,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对照环办【2015】52号文,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博宇电器公司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排入西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无量溪河。
2、废气
(1)印刷、复合废气:收集废气合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2)熟化废气:收集的废气与其他废气并入管道经同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等,主要采取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玻纤料、废薄膜料定期交由赛祥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桶、废胶水渣、废油墨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废桶交由厂家回收,签订了回收协议。
5、其他
(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了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化学品库及危废库按照规范设置了标识牌、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导流沟、积液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20010301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两日对COD、氨氮、BOD5、SS的去除效率可达74.85%、93.34%、75.09%、46.32%。
(2)废气
项目产生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对VOCs废气处理效率为70.42%。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COD、SS、BOD5、氨氮)于2020年1月3日到4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的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最大浓度为1.371mg/m³,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表5规定限值。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VOCs最大排放总量为0.69t/a,满足环评批复VOCs:0.768t/a总量指标;COD、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391t/a、0.0009t/a,满足环评批复COD:0.0672t/a、氨氮:0.0101t/a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蓝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软包装材料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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