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百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保设备(膜法水处理成套设备)40套、陶瓷膜20000平方米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环保设备(膜法水处理成套设备)40套、陶瓷膜20000平方米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以北、广安路以东
建设单位: 安徽百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以北、广安路以东,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建设项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位置见附图2。安徽百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平面图见附图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841.89m2,总建筑面积11433.03m2。共计建设2栋生产车间和1栋研发楼。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实现年产环保设备(膜法水处理成套设备)40套、陶瓷膜20000平方米项目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以上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流洞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投料混料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陶瓷膜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废和AB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的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要求(VOC1.5kg/h、40mg/m3),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的排放执行宣城市《关于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宣大气办[2019]33号)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其噪声值约为60~95dB(A)。经采取减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油漆桶、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漆渣、油漆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AB胶空桶、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切削液、混凝沉淀的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废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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