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阶段性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7日
通讯地址:广德市新杭独山社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广德市新杭独山社区,主要包括2栋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盾构注浆材料共计8万t/a。
目前所有车间加工设备已投入生产,主要设备包括各类磨粉设备、破碎设备等。该车间可实现年产盾构注浆材料共计7万t/a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2012年5月取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的立项文件,并于2012年6月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盾构注浆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7月通过广德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为广环审[2012]51号。
原项目租赁长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厂房生产盾构注浆材料,后期因生产需要,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手续环评的情况下扩建厂房与改建生产线,总生产能力达到年产8万吨生产盾构注浆材料,属未批先建。广德县环保局2016年6月12日发现了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9月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广环罚[2016]009号)。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广德县环保局要求在缴纳罚金同时改扩建生产线已停止生产,并补办环评手续。
2016年8月31日,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2016]53号);随即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在2019年1月18日取得广德县环保局关于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的批复(广环审[2019]15号)。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8万吨生产盾构注浆材料的能力。盾构注浆材料又可以细分为精制生石灰、钠基膨润土、消石灰、一般膨润土4种不同的材料。
目前,项目主要钠基膨润土、消石灰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项目目前未建设的部分还包括精制生石灰生产线上球磨机以及配套料仓、一般膨润土生产线上搅拌机,因此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占总投资的8%。
(四)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范围:1#、2#车间4条生产线及其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等,年可实现年产盾构注浆材料共计7万t/a的生产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环评要求:1#车间一般膨润土生产线设计设置有储罐两个120t储罐;实际建设有3个储罐,两个120t室外储罐、一个50t的室内储罐用于膨润土袋装;参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附件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要求,配套仓储总储存容量增加30%以上。根据储量计算,该条生产线储存量增加量为20.8%,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环评设计阶段项目1#车间内一般膨润土生产线投料、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过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验收阶段投料、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变动原因是项目为了保证投料粉尘的收集效率提升了收集风量,环评阶段设计旋风除尘装置除尘器筒体相对较小,实际运行过程中对于膨润土一类有粘性物料容易造成堵塞,且风量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沉降下的粉尘返混和粉尘流失;另一方面因管道布设和除尘环节的增加导致压力降低,影响后续布袋除尘器的运行。
项目原环评中环评文件和批复未对落料粉尘(包装、散装)、仓顶除尘等进行要求,本项目增设仓顶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对仓顶粉尘、落料粉尘以及提升机粉尘等进行收集和处理,项目整体环保水平是提升的。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入1套5t/d的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好氧工艺)处理。
(二)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为项目投料、破碎、磨粉、输料、落料产生粉尘。
1#车间钠基膨润土生产线投料、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集气罩收集的落料粉尘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两套袋式除尘器尾气合并至1根排气筒进行排放;1#车间一般膨润土生产线投料、落料、物料提升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密闭收集的磨粉粉尘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两套袋式除尘器尾气合并至1根排气筒进行排放;2#车间钠基膨润土生产线投料、落料、物料提升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密闭收集的磨粉粉尘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两套袋式除尘器尾气合并至1根排气筒进行排放;2#车间消石灰和生石灰生产线,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提升机粉尘分别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消化粉尘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磨粉粉尘、提升粉尘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3套除尘器尾气合并至1根排气筒排放;2#车间消石灰和生石灰生产线,消石灰卸料产生粉尘和提升机粉尘收集后合并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排气筒进行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厂界为边界,分别设置北厂界40米、南厂界45米、西厂界45米、东厂界15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三)噪声
合理布置声源位置,采取增强车间封闭性、加强厂区四周绿化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化粪池清渣等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收集尘返回投料阶段,废包装袋返回厂家循环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SCD 20191212523),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污水处理站针对废水中COD、NH3-N处理效率为58.9%、59.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企业北厂界40米、南厂界45米、西厂界45米、东厂界15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收集尘返回投料阶段,废包装袋循返回厂家环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014t/a、0.0003t/a,颗粒物3.308t/a,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盛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盾构注浆材料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阶段性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2)进一步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工作,落实相应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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