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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汽车用铝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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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汽车用铝合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汽车用铝合金项目环评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万吨汽车用铝合金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德市新杭镇流洞村

总投资:15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废气:建设项目熔铸车间上炉熔化、下炉精炼过程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每条生产线上熔化、精炼废气均是分别通过熔化炉、精炼炉上两个烧嘴直接排到烟气管道内。熔化、精炼在正常运营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设备自身的烟气管道进行排放,基本上不会有废气逸出。投料工序及扒渣工序均在炉前进行,投料工序和扒渣在同一个工位,单个熔化炉、精炼炉均在炉门口设置了废气集气罩对开炉投料、扒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

铝渣车间冷灰桶在正常运营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废气集气罩对少量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基本上不会有废气逸出

以上,熔铸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染通过上述废气收集方式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急冷塔+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 60 m排气筒高空排放;铝渣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染通过上述废气收集方式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 60 m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采取上述措施,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铅尘、二噁英能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内SBR+过滤器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内急冷塔喷雾等用水;铝锭浇铸冷却水一部分遇高温蒸发到大气中,一部分进入到冷却循环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冷灰桶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急冷塔喷雾用水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全部蒸发,不产生废水。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渣、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防雨、防风,水泥硬化地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隔油池产生的废动植物油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纱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暂存周期不得超过1年。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型设备,噪声产生值较小,通过在设备上设置减震措施、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本地现有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为本地区最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④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⑤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⑥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铜陵市环保局提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563-6855662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67891203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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