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 12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十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8日我分局对十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6日(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6975912(兼传真)
地 址:广德市市政府大楼五楼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管理科
邮 编:242200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广德三艾橡胶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9)150号 2019.12.13
2 广德县杨滩馨雨纸箱厂 广环验字(2019)151号 2019.12.17
3 广德县光明建材厂 广环验字(2019)152号 2019.12.13
4 广德蓝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9)153号 2019.12.13
5 广德县鸣海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9)154号 2019.12.15
6 安徽创驰橡胶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55号 2019.12.16
7 广德县三环竹木胶合板厂(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56号 2019.12.17
8 广德县博宇电器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57号 2019.12.16
9 广德永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广环验字(2019)158号 2019.12.16
10 广德吉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59号 2019.12.16
二、验收批复全文: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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