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583/201905-00211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配套帮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自主申请、乡镇调查摸底核实,2018年我县共有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为切实保障该类群体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有效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文件精神,经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我县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资金配套帮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帮扶资金标准。根据《广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8〕34号),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各结对帮扶单位按1:1予以配套帮扶(名单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各乡镇要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对辖区内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贫困户做好统筹指导,严格监管工程质量,并及时主动与县住建部门、各帮扶单位做好对接,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避免因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导致贫困户生活更加贫困现象发生。
2.各帮扶单位要切实承担帮扶职责,明确专人,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做好走访、帮扶等各项工作,并主动与乡镇做好对接,及时、足额落实帮扶配套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由帮扶单位与各乡镇自行商定),确保帮扶对象早日住进新居。
3.县住建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认真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及项目验收等工作,并及时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同时督促各帮扶单位配套补助到位。
4.县扶贫办要会同县住建委,对各乡镇、各帮扶单位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逐户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广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县本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帮扶单位名单
广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
2018年9月26日
广德县四合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县本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帮扶单位名单 | ||||||
序号 | 所在乡镇 | 村(社区) | 户主姓名 | 家庭类型 | 改造方式(重建、修缮加固) | 帮扶单位 |
1 | 四合乡 | 耿村村 | 万金安 | 五保户 | 重建 | 县交通运输局 |
2 | 四合乡 | 宏霞村 | 景书平 | 低保户 | 重建 | 县商务局 |
3 | 四合乡 | 宏霞村 | 郭传明 | 低保户 | 重建 | 县商务局 |
4 | 四合乡 | 宏霞村 | 林高祥 | 低保户 | 重建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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