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583/201905-00209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惠民政策解读】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现就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农村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二、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三、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流程进行层层审核的。县级政府督促乡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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