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3783/201808-00006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8-31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1 |
12.38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11 |
4.2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 |
8.1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 |
8.11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占34.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占65.5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97万元,下降58.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2017年广德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机关、省内外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下属各乡镇人员公务来访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办〔2015〕8号)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9万元,下降7.84%。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压缩运行成本。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各项调研、基层工作的检查督查及执法执勤等。2017年底,广德县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广德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sifa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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