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3783/201705-00003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1-24 | 发布日期: | 2017-01-24 |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年检注册、注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业务活动。
(四)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考核和年检注册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统一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法律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九)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经费管理。
(十)全县司法律师、公证员的考评和职称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司法局下设九个派出机构,包括桃州司法所、新杭司法所、邱村司法所、誓节司法所、柏垫司法所、杨滩司法所、卢村司法所、四合司法所、东亭司法所;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科、基层科、宣教科、公律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七个科室,其中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对外挂牌。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创新,顺应形势,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推进平安广德、法治广德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为美好广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一是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先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二是以创建平安广德为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以提供法律服务为平台,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四是以矫正安帮监管为重点,严防监管对象重新犯;五是以司法行政建设为根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第二部分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8.9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23.08万元,占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6万元,占21%;医疗卫生支出24.7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7.57万元,占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23.08万元,占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6万元,占21%;医疗卫生支出24.7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7.57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23.0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2.95万元,增长9%,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28.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基层业务等支出;“普法宣传”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社区矫正”预算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支出;“其他司法支出”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信息系统建设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53.4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55万元,增长3%,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6.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24.7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4万元,降低5%,降低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4.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47.5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86万元,降低34%,降低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6.36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1.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74.99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6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有此项基金的单位需说明)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广德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48.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收入预算7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9万元,占100%。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支出预算7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9万元,占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86万元,占25%,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广德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广德县司法局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广德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广德县司法局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上年结转 | 本年支出 | 748.90 | 748.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外交支出 | |||||
二、本年收入 | 748.90 | 三、国防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8.9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523.08 | 523.08 | |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 748.90 | 五、教育支出 | |||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3.46 | 153.46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4.79 | 24.79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47.57 | 47.57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七、预备费 | |||||
二十九、其他支出 | |||||
三十、转移性支出 | |||||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 |||||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748.90 | 支出总计 | 748.90 | 748.9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广德县司法局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748.90 | 562.90 | 186.00 | |
公共安全支出 | 523.08 | 337.08 | 186.00 | |
司法 | 523.08 | 337.08 | 186.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司法) | 428.08 | 337.08 | 91.00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 4.00 | 4.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30.00 | 30.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5.00 | 25.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34.00 | 34.0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00 | 2.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3.46 | 153.46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9.96 | 149.9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1.59 | 91.5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8.37 | 58.37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0 | 3.50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0 | 3.5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4.79 | 24.79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79 | 24.79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66 | 23.66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13 | 1.13 | |
住房保障支出 | 47.57 | 47.57 | ||
住房改革支出 | 47.57 | 47.5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6.36 | 36.36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1.21 | 11.21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广德县司法局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562.90 | |
工资福利支出 | 374.99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26.61 |
30102 | 津贴补贴 | 154.67 |
30103 | 奖金 | 10.55 |
3010401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3.66 |
3010402 | 生育保险缴费 | 1.13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8.3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25 | |
30201 | 办公费 | 4.00 |
30206 | 电费 | 2.00 |
30211 | 差旅费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6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38 |
30229 | 福利费 | 0.53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3023901 | 公务交通补贴 | 28.7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2.66 | |
30301 | 离休费 | 8.89 |
30302 | 退休费 | 82.70 |
30305 | 生活补助 | 3.50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6.36 |
30312 | 提租补贴 | 11.2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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