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75x/202502-00015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主动回应】如何办理收养?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媒体回应】如何收养?
收养要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文件。收养类型分: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多种类型。每种收养类型及所需材料、步骤、办理时限均有所不同,请当事人通过打电话或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咨询的形式告知我处您收养的类型及本人相关信息后,将及时予以答复。(办公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 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咨询电话:0563-60225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