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968045/201905-00019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领导解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阮永海解读《广德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日期: | 2019-05-16 |
广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阮永海:
一、《细则》出台背景、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特别是项目法人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细则》制定的依据
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1—3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资金项目。
第二章为招标准备,第4—10条,明确了招标人标前准备事项、程序及要求。
第三章为项目招标,第11—19条,明确了项目进入平台招标办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章为施工管理,第20—24条,明确了项目标后施工现场管理、变更、人员履约的监管程序和要求。
第五章为竣工验收,第25—26条,明确了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章为建设资金管理,第27—29条,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拨付、财务管理。
第七章为综合监管措施,第30—31条,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公管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责。
第八章为附则,第32—34条,明确了细则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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