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索引号: 11341723MB10295268/202412-00009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中共广德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广德皖苏浙 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4 发布日期: 2024-12-04

中共广德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广德皖苏浙 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04 09:47 来源: 浏览:0
【字体大小: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 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编〔2021〕9 号)、《关于广德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方案的 批复》(皖编办〔2021〕369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广德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 (以下简称“经开区党工委”),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广 德皖苏浙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以下 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党工委与经开区管委会实行合 署办公、一套机构,为正处级行政机构。
 第三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宣 城市委和广德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 好经开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研究决定经开区范围内政治、 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执行有关经开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落实 国家、省、宣城市和广德市有关经开区的扶持政策,拟订并组 织实施有关经开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编制经开区发展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经开区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 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经开区平台建设和各项基础 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协调产业发展和要素配置 等重大事项。
(五)负责园区转型升级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园区产业 培育引导,拟订产业准入标准,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的准入管理、 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按权限审批或审核报批经开区内的投 资项目。
(六)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开区经济贸易、财政预 决算、税收征管、国有资产、科技、人才、金融、统计、审计 等工作。
(七)统筹协调经开区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以及自然灾害、公 共卫生等相关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
(八)稳妥有序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按照权责一 致原则,理顺各方职责关系,明确经开区与属地乡镇职责分工: 1.主园区:桃州镇负责企业红线范围之外的社会事务,根据发展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功能定位、发展需要以及产业特征 等,有序剥离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桃州镇负责。 2.东区、北区、西区:充分发挥属地乡镇管理服务协调作 用,按照全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 各自负责辖区内园区建设、经济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事务等, 经开区负责“一区多园”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各 类要素保障一体化等工作。
(九)探索“管委会+公司”“小管委+大公司”管理体制, 加强对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融资、 建设、运营情况的研究、监督和管理。推广政府推动、企业运 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探索把建设、招商、运 营、管理和经开区服务委托给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推 行经开区管委会全员聘任制、薪酬制度改革。具体办法另行制 定。
(十)承办广德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市委、 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共设 6 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文秘、保密、档案、 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依法行政、督查督办、目标管理考 核、总值班室工作;负责会议和活动组织、公务接待、政府采 购、公务用车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非公党建工作; 指导和协调群团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红十字会、残联、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牵头推动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办党工委、 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和人才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域内科技和 人才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 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科技和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管 理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开发、引 进、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自贸试验区管理局)。负责落实国家及 地方产业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 负责研判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备案、企 业上市、项目申报、技术改造、商务贸易、节能减排和工业信 息化等工作;负责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级开发区培育期考 核、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台湾产业园管理等工作。 负责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相关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 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局。负责经开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预 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负责税源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 性基金和债务管理;负责金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 资金调拨,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 工作,牵头国有企业投资运营情况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 招投标管理。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经开区各类专项规划、控制 性详细规划、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等编制、调整、审查和报批 工作;负责工业企业项目修建性详规审查、报批和竣工验收规 划核实;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工作;负责 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汇总、编制、报批和重点项目考核 工作;负责各类市政公用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的组织实施。承 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和环保局。负责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 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查处;负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教工作;负责牵头防汛等自然 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 上级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 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行政编制 53 名。设党 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 名(正处级),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副主任 1 名(副处级),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3 名(副处 级)。中层职数 17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6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11 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按照相关规定程序配备。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非公企业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
第六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 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中共广德市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