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102/201711-0000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县农委主任宋传荣关于《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三份文件解读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11-01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县农委主任宋传荣关于《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三份文件解读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三份文件。
大家知道,近几年,我县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自2013年县委组织部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以来,每年从经济强村、薄弱村、空壳村中选取试点,采取“补血、造血、活血”疗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来,全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54万元,扶持了56个试点村(社区)。通过试点村的带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实力得到增强。截至2015年底,全县136个村和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为2657.1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有83个村, 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和空白村有53个。而201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仅有41个村,三年时间,42个村脱掉了经济薄弱村的帽子,村级组织的领导和服务能力大大增加。
为了将这一工作继续抓好抓实,实现剩下53个村在今年内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我委根据市、县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起草了《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三份文件。现将三份文件介绍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依据
起草这三份文件前,我们认真学习了《宣城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宣政办秘〔2015〕290号文件)、《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实施方案》(组通〔2016〕4号文件)、《宣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宣政办秘〔2015〕287号文件)以及县委出台的《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广发〔2013〕16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办〔2014〕57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县办〔2015〕30号),在仔细研读、全面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已经总结的典型经验,拟定了三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召开县直和乡镇两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建议和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草案。
二、三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共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实施方式、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5个部分,目标很明确,就是到今年年底,确保53个经济薄弱村和空白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方案列出农业型、物业型、服务业创收型、股份合作型和国有资产配置型等5种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式,采取的工作措施有6项:摸清底数、清理整顿、建立专项基金、政策扶持、加强资产监管和指导帮扶。建立专项基金,即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基金的运作管理我们专门起草了《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需要说明有二点:
一是清理整顿工作。要清理的是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对资源资产合同进行专项审查:合同是否合法、条款是否规范、议价机制是否完善、合同期限是否过长等。对每个合同都要出具审查意见,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各村在落实整改时,采取与合同方协商、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不扩大宣传,不激发重大矛盾和群众性事件。
二是指导帮扶工作。首先明确的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主体责任是乡镇政府,且该项工作要纳入“兴乡强镇”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其次是建立县领导联系、部门结对、乡镇干部驻村三级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以建立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十二条,阐述了基金的筹集方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运作模式、收益返还、申报程序、审核程序、管理单位职责和责任追究等。重点介绍四点:
一是基金的筹集方式,有上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乡村两级统筹资金、融资和社会捐助5种,今年将通过这5种方式筹集资金2000万元,到十三五末,资金总量将达到5000万元。
二是基金的补助对象和标准。补助对象是集体经济薄弱村、空白村和有发展项目的村,今年将重点扶持薄弱村和空白村。
扶持补助的标准:对列为补助对象的薄弱村和空白村,每年固定补助不超过5万元;对有投资项目且收益有保障的村,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村和扶持项目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变,特殊原因需经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是基金的运作模式。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委托县国投公司具体运作和管理。除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还可投入年收益达10%的项目和购买有商业价值的固定资产。
四是扶持项目申报程序和审核。首先由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年度补助和扶持计划,然后由村申报,乡镇审查后统一行文到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由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进行审定,并下达项目批复。
(三)《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广德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共有目标要求、实施步骤、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4个部分。《化债方案》重点是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这二个部分。
一是实施步骤。全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分为4个阶段:成立组织、清理核实、化解债务和总结验收。难点是今年下半年的化解债务阶段,要根据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谁举债、谁负责”,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分类采取多种举措,优先化解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拖欠村干部工资等方面的债务。全县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要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
二是推进措施。有4项,包括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强化三资监管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需要明确的是责任追究和控制新增债务问题。在责任追究方面: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按照“谁批准,谁偿还”原则处理;做假账、虚报债务、骗取化债补助资金或者从中牟取利益的,除退回所得款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对化债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乡镇和村予以通报。在控制新增债务方面:一是建立村级防控债机制,村级重大事务或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且明确资金来源,才能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村级收支预决算机制,“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禁举债搞建设。对村级债务数额较大短期内无偿还能力的村列为债务预警村,对新增债务的村给予全县通报,举债所支付的利息,一律不得入账。且预警村和被通报村原则上不予安排各类工程项目,确有需要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并确保不新增债务,才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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