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6342452/201905-00030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实施方案】广德县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宣城市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的通知》(教基〔2019〕4号)文件精神,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童谣的编、学、画、传、唱、演,充分发挥优秀童谣愉悦身心、净化心灵、启迪心智的作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未成年人的爱党爱国情感,陶冶情操,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工作措施
(一)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
1.征集对象。全县中小学生以及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根据作者年龄分成年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征集题材。
(1)作品主题。内容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如宣传“三爱三节”等;能联系广德县本地实际的历史人物、风土人情、名胜古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如太极洞等。
(2)作品要求。①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②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原则上为新近创作。
3.征集评选步骤。
(1)校级评选。3—4月,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广泛发动开展创编童谣活动,并组织开展校级评选表彰活动。
(2)县级评选。5月6日前,各校将征集的优秀童谣作品和推荐表电子版报送县教体局教育科,县教体局组织开展县级评选,并推荐优秀童谣参加市级评选。联系人:查海峰,联系电话:6015011,电子信箱:784554784@qq.com。
(二)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
1.推广传唱内容
以2019年县级和校级优秀童谣作品为主要内容,2018年及以前的全国、全省和全市获奖童谣作品亦可。
2.推广传唱时间
5-12月,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推广传唱活动。
3.推广传唱形式
(1)学童谣。各班利用班队会、语文课等课程开展优秀童谣作品学习活动,教师诠释作品积极向上的内涵;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展示本校学生优秀童谣作品。
(2)画童谣。学校要组织各班级利用美术课开展画童谣教学活动,组织开展优秀童谣绘画作品评比,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展示学生的优秀作品。
(3)唱童谣。学校组织音乐教师或聘请音乐人才等对优秀童谣作品谱曲,利用音乐课、班队会课和课余时间等,开展童谣教唱活动。
(4)演童谣。学校组织师生将优秀童谣作品创编成演艺作品,通过校园艺术节、少儿文艺演出、社区广场文艺演出、传统节日庆祝和群众性文艺活动等,开展童谣演出活动。
4.开展童谣节目展演。
县教体局将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优秀节目展演,各校于9月16日前推荐1—2个优秀节目视频报送县教体局教育科,视频要求5分钟之内,以U盘形式报送,县级评选优秀作品将在全县开展推广展播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活动方案。
(二)积极开展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把童谣征集推广传唱与校园文化、课堂学习、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校校有手册,班班有节目,人人有曲目。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结合节庆日活动,广泛开展推广传唱活动,扩大活动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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