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511-00157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办事指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关键词: | 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 | 有效性: | 有效 |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7.涉税材料。
备注:可通过信息共享核验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材料。
环节流程:申请(含缴税、缴费);领取证书(可选EMS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涉企登记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工业类项目、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宣自然资规〔2022〕212号、宣自然资规函〔2023〕420号。
联系电话:0563-2838900(市本级);0563-7023226(郎溪县);0563-6975795(广德市);0563-4012136(宁国市);0563-5129505(泾县);0563-8173142(绩溪县);0563-2265292(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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