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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507-0007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市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丨2025年第二十七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7-31 发布日期: 2025-07-31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有效性: 有效

广德市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丨2025年第二十七期

发布时间:2025-07-31 10:3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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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和种类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投诉举报电话
广德市焦哥饭店(个体工商户) 92341822MADJ85P8XF 焦定刚 广市监处罚〔2025〕990434号 广德市焦哥饭店(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截止2025年7月21日案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售卖啤酒服务未标注项目名称、费用标准。 1、罚款壹佰元;
2、责令整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2315
广德县桃州镇佰信便利店 92341822MA2QTPQL89 姜福兰 广市监处罚〔2025〕990435号 广德县桃州镇佰信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经查,当事人将超过保质期的卫龙亲嘴烧(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3日,保质期:6个月)3袋用于销售,至2025年7月21日已销售1袋,库存2袋,购进价格为0.75元/袋,销售价格为1元/袋。共计货值金额3元,违法所得0.25元。 1、没收违法所得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2315
广德市金满汭饭店(个体工商户) 92341822MADA984H5B 丁文广 广市监处罚〔2025〕01032号 广德市金满汭饭店(个体工商户)(丁文广)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当事人是从事自助火锅类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2025年6月7日,投诉人蔡某某通过美团APP花费258元购买两份当事人的单人甄选自助不限量团购套餐,并与另一同行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就餐,就餐期间发现火锅内的羊肉片中混有白色片状塑料。当事人从哈尔滨某公司采购棒状的速冻预制羊肉卷,使用店内的削切机器将羊肉切成片后提供给蔡某某二人,当事人在加工过程中未对食品原料进行检查,致使经营的羊肉片中混有异物。该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无法计算,且货值金额明显低于258元。 1、罚款贰仟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当事人经营混有白色片状塑料的羊肉片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当对当事人予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局开具的缴款通知单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或各银行网点(含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广德农村商业银行等)完成缴纳罚款。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2315
广德卢村乡春上广告牌经营部 92341822MA2T5K2W3T 汪钧 广市监处罚〔2025〕990430号 广德卢村乡春上广告牌经营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案 2025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2021,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并公示2020,2024年年度报告。 1、罚款壹佰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2315
广德市老白短视频有限责任公司 91341822MA8Q5CXG6H 王亮 广市监处罚〔2025〕00012号 广德市老白短视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禁止情形广告案 经查实,位于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与太极大道交口伯益悦府S2-118的“伯益琅玥府”楼盘为广德市国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开发,2024年4月20日,广德市国文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德广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署《广德市伯益琅玥府销售代理合同》,委托广德广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为营销“伯益琅玥府”楼盘房产;2024年8月21日,广德广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署《商家线上获客服务合同》,由当事人负责脚本撰写、拍摄、剪辑并制作成短视频,在通过广德市国文置业有限公司企业认证的抖音账号(抖音号:74792644680)“伯益琅玥府·广德”上发布,用于宣传“伯益琅玥府”楼盘房产。
2025年1月11日,当事人工作人员将拍摄的短视频“买房送对象,你确定还不来看看吗?”发布在名为“伯益琅玥府·广德”的抖音账号上,上述短视频内有“你连房都买不起,我们俩不会有未来的”、“大哥,这个女朋友还满意吗;满意满意,我要是早认识你,砸锅卖铁也要买这房子”等对话。上述视频由当事人撰写脚本、拍摄、制作,广德广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镜参与拍摄,用于宣传广德市国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伯益琅玥府”楼盘房产。因广德广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署《商家线上获客服务合同》为全年服务合同,单条短视频制作费用无法计算,故涉案广告制作费用无法计算。
1、罚款贰仟元。 当事人经营和发布上述视频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规定的违法行为,构成发布禁止情形广告的违法事实。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2315
广德桃州镇杰杰小吃店 92341822MA2U20ME3A 戴亮 广市监处罚〔2025〕09016号 广德桃州镇杰杰小吃店(戴亮)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案 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商家店铺“黑色经典长沙臭豆腐”内上架商品“炸牛肉小串”对外销售,该食品的食品原料为“汼肉风味小把串”,该食品原料配料表为“鸭胸肉、生活饮用水、白砂糖、味精、香辛料、食用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碳酸氢钠”,配料中无牛肉或牛肉成分。在该食品加工、烹饪过程中,当事人也未添加牛肉或其他含牛肉成分的食品原料。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商家店铺销售上述商品,将其名称表述为“炸牛肉小串”,与实际不符。 1、罚款伍佰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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