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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506-00050 组配分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广德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属)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26 发布日期: 2025-06-26
关键词: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广德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属)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4:44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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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保险待遇被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方式,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养老退休人员大于12个月,养老遗属人员大于6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搜索“认证”,选择“企业职工养老退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以“本人认证”或“协助认证”方式完成自助认证,或本人携身份证前往广德市政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天官山路2号)现场认证。

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2025年7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在补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

咨询电话:广德市社保中心稽核科:0563-6020027

  

附:《广德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领取待遇人员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含遗属)2025年度未认证人员明细》

                           广德市社保中心

2024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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