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
>
城市综合执法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372/202504-00065
组配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广城管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5-04-17
发布日期:
2025-04-17
广城管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5-04-17 15:35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
0
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广城管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广城管罚决字〔2025〕9号
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
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刘*群
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2025/4/16
广德市城市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宣州区
宁国市
郎溪县
广德市
泾县
绩溪县
旌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