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504-00270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5〕15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广德市新杭镇2025年7号用地涉及的新杭镇彭村社区东山榜组农民集体土地,新杭镇2025年10号用地涉及的新杭镇路东社区西山头组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杭镇2025年7号用地东至彭村社区集体土地,南至彭村社区东山榜组,西至安徽方大千坤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北至彭村社区集体土地;新杭镇2025年10号用地位于新杭镇路东社区西山头组范围内,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新杭镇2025年7号用地、新杭镇2025年10号用地2宗地块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广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新杭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新杭镇彭村社区东山榜组、路东社区西山头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居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广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uangde.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新杭镇人民政府彭洋,联系方式:1385632563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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