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504-0010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安徽强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减速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安徽强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减速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强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减速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减速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强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制造业(C4190);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C3453)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广安路。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办公楼及辅助用房,购买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20万台减速机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和锅炉废水一同接管入新杭镇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流洞河。
2、废气
(1)发泡成型废气、粘接废气、浇注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过滤棉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造型废气、熔化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清砂废气、砂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下料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5)抛丸废气、打磨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6)喷粉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回收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7)固化废气、喷涂废气、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干型V式滤纸+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8)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机油、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熔炼废渣、废砂、废边角料、氧化铁皮除尘灰等经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项目只要在运营中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杜绝不能完全收集、因管理不善、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而流失于环境中,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区内的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减震及墙面隔音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声环境的原有功能级别;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强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32 9132 9666
通讯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经济开发区广安路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0551-6431347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16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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