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505-00001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应急罚﹝2025﹞邱-3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2025年3月14日广德市邱村镇安监站行政执法人员到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3项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2025年3月21日邱村镇安监站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有限空间未设置作业风险告知牌;露天随意放置甲醚、丁烷储罐与液氮、车间安全间距不足。”这两项项隐患依旧存在没有落实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指令。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MA8QYKKQ52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 |
处罚结果 | 决定对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06 |
处罚机关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