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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505-00001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06 发布日期: 2025-05-06

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06 00:00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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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应急罚﹝2025﹞邱-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2025年3月14日广德市邱村镇安监站行政执法人员到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3项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2025年3月21日邱村镇安监站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有限空间未设置作业风险告知牌;露天随意放置甲醚、丁烷储罐与液氮、车间安全间距不足。”这两项项隐患依旧存在没有落实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指令。
处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8QYKKQ5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
处罚结果决定对安捷森(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5-05-06
处罚机关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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