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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504-0017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30 发布日期: 2025-04-30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30 16:4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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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类型 行政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张*喜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张*喜 非法狩猎 2025.4.3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12号 张*喜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使用捕猎夹在广德市位于卢村乡笄山村小地名叫“笄山冲”的山上猎捕野猪一头(野猪已腐烂就地掩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一、没收猎捕工具(捕猎夹8个);
二、并处一千二百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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