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90757022H/202504-00049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县绿都竹木制品厂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市监处罚﹝2025﹞09011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事由 | 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4月22日注册成立从事木板加工相关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2月20日接到一笔订单该订单要求生产350张细木工板。当事人从2月22日开始生产该笔订单中的细木工板2月26日当事人生产完成该客户订单后停产。2025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细木工板)。3月14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停产说明》表明其不再从事细木工板加工相关经营活动。截至3月9日当事人共生产了350张细木工板涉案产品的生产成本为70元/张约定售价为72元/张。因当事人客户库存细木工板未销售完截至3月9日仍未将产品运走当事人无证生产的细木工板全部未售出。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和销售记录根据当事人陈述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调查认定该案货值金额为25200元因涉案产品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德县绿都竹木制品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5730320851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朱** |
处罚结果 | 1.没收无证生产的细木工板350张; 2.罚款人民币252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8 |
处罚机关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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