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504-00086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笔记本电脑外壳水性、油性漆喷涂及包胶射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笔记本电脑外壳水性、油性漆喷涂及包胶射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笔记本电脑外壳水性、油性漆喷涂及包胶射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笔记本电脑外壳水性、油性漆喷涂及包胶射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其他电子设备制造〔C3990〕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租赁广德华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自动喷涂线、往复喷涂线、包胶射出机等生产设备和配套辅助设施。形成年产200万件笔记本电脑外壳水性、油性漆喷涂及包胶射出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环保设备用水中的除漆雾用水通过直接在水箱中加药、沉淀、捞渣的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除尘器用水通过直接在水箱中沉淀、捞渣的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一同接管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1)自动喷涂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包胶射出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水帘+干式过滤柜+活性炭吸(脱)附+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往复喷涂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丝印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水帘+干式过滤柜+活性炭吸(脱)附+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湿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漆渣、废丝印网版、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模具、打磨滤渣、废砂纸、不合格产品等经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项目只要在运营中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杜绝不能完全收集、因管理不善、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而流失于环境中,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区内的主要噪声包括湿式打磨台、空压机、自动喷涂线、往复喷涂线等设备噪声,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减震及墙面隔音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声环境的原有功能级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选址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962651393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安路58-1号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0551-6431347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15日(10个工作日)。
安徽育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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