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504-00040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保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广交综罚﹝2025﹞1000261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广德保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德保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MA2RK64T33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2 |
处罚机关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
地方编码 | 34188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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