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504-00058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广德市净源水务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新建1座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废气6万吨/天,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天。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新建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及附属构建筑物,达到污水处理规模 3.0万m3/d,同时,配套建设进水及尾水管道约5.6km,收集管道约18.61km,互联互通管道约2km
项目投资:总投资41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4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采用“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组合池(含细格栅沉砂池、混凝沉淀池、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装置”的污水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和氟化物等6项主要指标浓度值分别不高于25mg/L、6mg/L、8mg/L、1.5mg/L、0.2mg/L和1.0mg/L,其余指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处理单元均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各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绿化吸收达标排放。
项目恶臭气体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5标准,无组织氨、硫化、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6二级标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者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上述相应的措施处理后,不外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噪声
项目各主要唤声源采取降唤措施后,泵、风机等经减振、隔声、消声等作用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广德市净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63-6990793
单位名称:安徽捷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3-6011113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4-17层东单元1501室
邮箱:118677873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21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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