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504-00031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群众救助、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中央、省财政共下达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批407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皖财资环〔2024〕644号文预拨我市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2万元,经我局与财政局会商拟定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应急局下发分配方案(广应急〔2024〕55号),市财政局采用“惠农一卡通”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灾群众,主要用于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修缮)补助、过渡期救助和应急期救助,该笔资金现已全部使用。
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预拨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1万元。经我局会商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同意,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市应急局将该笔资金分配至乡镇(广应急〔2024〕66号),用于补助乡镇、村(社区)梅雨期转移安置人员支出,该笔资金已全部使用。
皖财资环〔2024〕1327号文下达我市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万元(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皖财资环〔2024〕1328号文下达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92万元(冬春临时生活救助),两笔资金合并使用,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经我局与财政局会商拟定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应急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分配方案(广应急〔2025〕3号),现已全部使用。市财政局采用“惠农一卡通”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灾群众。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皖财资环〔2024〕644号文预拨我市162万元,其中4.2万元用于3户受灾群众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修缮),0.54万元用于2户3名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剩余157.26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共救助 2883户6209名受灾群众。
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预拨我市41万元,在资金到位后,即分配至乡镇,用于补助梅雨期乡镇转移安置群众支出,剩余资金由乡镇统筹用于购买生活类救灾物资发放给受灾群众,确保了灾区秩序稳定。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04万元,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制定了分配方案,并在春节前将所有冬春救助资金下发至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全市11个乡镇梅雨期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00人次,达到全年指标值。
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的受灾困难群众开展应急期救助,救助2883户6209人,达到全年指标值。
完成2户6间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完成1户1间因灾一般损坏房屋修缮,达到全年指标值。
对因灾倒塌住房的2户3人开展过渡期救助,达到全年指标值。
(2)质量指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救助的原则,对所有需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资金下拨率达到100%,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
倒塌住房恢复重建通过了验收组的验收。
(3)时效指标
11月30日前完成2户3间因灾倒塌住房的恢复重建和1户1间因灾一般损坏房屋的修缮。
(4)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控制在203万元以内,救助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保证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恢复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的影响程度明显。灾区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
(3)生态效益指标 受灾地区群众人居环境改善程度明显。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有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未收到受灾群众关于灾害救助工作的投诉,受灾群众对救灾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的受灾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救助6120户13669人,基本达到全年指标值。
(2)质量指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救助的原则,对所有需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资金下拨率达到100%,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
(3)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资金指标分配到乡镇,20个工作日完成发放,达成预期指标。
(4)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控制在204万元以内,按照人均不低于13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保证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恢复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的影响程度明显。
(3)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受灾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能力和水平明显得到加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未收到受灾群众关于冬春救助的投诉,受灾群众对救灾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东亭乡季义山在申请因灾一般房屋损坏修缮后,自行完成房屋修缮,主动放弃修缮补助资金,导致偏离绩效目标。
我市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04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全部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我市有102名需救助对象在资金发放前经核查死亡或者不符合救助政策,未予发放资金,经上级部门指导,该102人资金统筹发放给其他需救助对象。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灾害救助政策宣传和需救助人员身份的核查,确保绩效目标准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表我局对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资金使用均在绩效目标范围内,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我市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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