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504-0009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5〕12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发布日期: | 2025-04-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广德市2025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广德市新杭镇路东社区、邱村镇赵村村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杭镇2025年2、3、4、5、6号用地位于广德市新杭镇路东社区、路东社区大塘卡组、木鱼山组范围内;经开区北区2025年4号用地东至业兴铝业有限公司用地,南至业兴铝业有限公司用地,北至业兴铝业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广溧路。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新杭镇2025年2、3、4、5、6号用地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经开区北区2025年4号用地为广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关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调整)已于2023年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广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新杭镇人民政府、邱村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新杭镇路东社区大塘卡组、木鱼山组,邱村镇赵村村农场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居)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uangde.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新杭镇人民政府彭洋,联系方式:13856325632,邱村镇人民政府石俊,联系方式:1821477176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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