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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45W/202503-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广德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结果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5 发布日期: 2025-03-0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广德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5 15:43 来源: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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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202522627,我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4年第四季度问题整改情况

1129日,我局对新杭镇砖桥社区省级和美乡村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政策教育并记录17分不良行为。

二、本次检查项目

本次共随机选取21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标后履约检查。开展检查的项目名称分别为:新杭镇独立工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消防及联动工程、东区一期建设提升项目新杭镇沿河路(长广大道至大塘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广德市东亭乡东亭湖环境提升(东亭社区合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次)、广德市城区沪渝高速出入口改造工程、广德市凤凰山水库项目交通复建工程(省道S203乌沙至独树段、省道S341刘福桥至柏垫段及刘福桥村大桥)/监理、广德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大楼建设项目(含土建、装饰安装、附属配套工程等)、2024年广德市邱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广德市经开区东区上西冲停车场工程(东区一期项目提升专项债项目)、2024年广德市新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段)、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安徽省广德市凤凰山水库交通复建项目第三方检测单位、2024年广德市誓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广德市邱村镇双溪村双溪里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广德市新城区全民健身中心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荆汤南路及停车场工程项目、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得一科技厂房装修工程、广德市凤凰山水库交通复建项目X211柏垫至莫村段公路建设工程、广德市邱村镇前路村施店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二标段)、2024年邱村镇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工程、东亭初级中学室内体育馆(东亭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一致;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考勤是否合格;

4.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有);

5.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检查广域网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现场开具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新杭镇独立工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消防及联动工程

建设单位: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五大员均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2.东区一期建设提升项目新杭镇沿河路(长广大道至大塘路段)道路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广德广新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景瑞建筑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3.广德市东亭乡东亭湖环境提升(东亭社区合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建设单位:广德市东亭乡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4、广德市城区沪渝高速出入口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5.广德市凤凰山水库项目交通复建工程(省道S203乌沙至独树段、省道S341刘福桥至柏垫段及刘福桥村大桥)/监理

建设单位:凤凰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凤凰山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监理单位: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目前未正式施工。

6.广德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大楼建设项目(含土建、装饰安装、附属配套工程等)

建设单位:市人民医院;施工单位: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技术负责人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7.2024年广德市邱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

建设单位:邱村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宣城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8.广德市经开区东区上西冲停车场工程(东区一期项目提升专项债项目)

建设单位:广新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未正式开工。

9.2024年广德市新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段)

建设单位:新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施工员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0.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安徽建工江南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员、安全员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已基本完工。

11.安徽省广德市凤凰山水库交通复建项目第三方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广德市凤凰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广德市凤凰山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2.2024年广德市誓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誓节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省强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经理、质检员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3.广德市邱村镇双溪村双溪里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邱村镇双溪村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合肥森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请假,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合肥森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4.广德市新城区全民健身中心建筑泛光照明工程

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处停工状态。

15.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荆汤南路及停车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长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6.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得一科技厂房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禹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质检员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7.广德市凤凰山水库交通复建项目X211柏垫至莫村段公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凤凰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广德市凤凰山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技术负责人请假,其他考勤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8.广德市邱村镇前路村施店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邱村镇前路村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安徽弘励远建筑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经理请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安徽弘励远建筑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9.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二标段)

建设单位: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安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20.2024年邱村镇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工程

建设单位:邱村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邦河建设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21.东亭初级中学室内体育馆(东亭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广德市东亭初级中学;施工单位:肥西七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项目施工许可证未办理。

五、一季度存在问题的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人员变更,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履行项目标后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管局报送整改情况。市公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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