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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504-00006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结果

发布时间:2025-04-10 11:3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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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9.6万元(皖财行〔2024〕687号)已全部及时拨付到我市市场监管局。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食品领域重大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落实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强化药品监督抽检,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全速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具体绩效目标包含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及30个三级指标,内容涵盖食品药品监管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大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具体绩效目标见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下达广德市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6万元,本年资金支出9.2197万元,年末结转0.3803万元。其中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4.6万元,本年资金支出4.346万元,年初结转为0,年末结转0.254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食品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5.0万元,本年资金支出4.8737万元,年初结转为0,年末结转0.1263万元,主要用于药械妆监管培训和建设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建设等方面。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广德市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由本市财政通过预算拨付到位,实行专款专用,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01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2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份、食品领域重大案件应查尽查;完成全年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16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43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150份、印制药械妆安全投诉举报宣传册数4500份、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3场、药械妆市场经营主体培训2场。以此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达到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目的。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指标1: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绩效指标值≥1180份,实际完成指标值1601份,完成目标计划,实际完成率135%。

指标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4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绩效指标值≥300份,实际完成值432份,符合任务要求,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3: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4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绩效指标值≥55份,实际完成指标值150份,完成目标计划,实际完成率272%,超过目标计划。

原因是2024年深入开展药械妆监管培训和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投入资金建设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提升了群众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知晓率,致使2024年药械妆不良事件报告比例大幅度上升,远超年度指标值。

指标4:印制药械妆安全投诉举报宣传册数量

2024年印制药械妆安全投诉举报宣传册数量年度绩效指标值≥4000份,实际完成指标值4500份,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5: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场次

2024年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场次年度绩效指标值≥2场,实际完成指标值3场,完成目标计划。

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对保障公众健康、提升监管能力、促进行业发展、降低监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是确保药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指标6:药械妆市场经营主体培训场次

2024年药械妆市场经营主体培训场次年度绩效指标值≥2场,实际完成指标值2场,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7: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260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2601批次,完成目标任务。按季度均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高抽检靶向性。全年完成2601批次,合格2512批次,不合格89批次,合格率达96.58%

指标8:市场监管局验证快检结果数量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180个,实际完成值为180个,完成目标任务。

指标9: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次数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3次,实际完成值为2次,未完成目标任务,原因是宣传活动次数减少。

指标10: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100份,实际完成值为50份,未完成目标任务,原因是宣传活动次数减少。

指标11:食品领域重大案件查办数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应查尽查,实际完成值为应查尽查,完成目标任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33余件,罚没款37万余元,移送公安3件。“广德一超市销售过度包装粽子案”入选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②质量指标

指标1:食品抽检应公开信息公开率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目标任务。

指标2: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目标任务。

指标3:“两品一械”抽检完成率

2024年“两品一械”抽检完成率年度绩效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目标任务。

③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2024年食品监管任务完成时间年度绩效指标值2024年12月31日前,实际是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2:药品监管任务完成时间

2024年药品监管任务完成时间年度绩效指标值2024年12月31日前,实际是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标计划。

④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计划总成本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不超过9.6万元,实际支出9.219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

剩余0.3803万元结转下年,其中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结转0.254万元,原因是宣传费用有结余。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结转0.1263万元,原因主要是宣传方式发生改变,以法制公园视频宣传为主,减少了印刷品的费用。

指标2:食品抽检成本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4万元,实际完成值为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

指标3:药品法治基地药械妆科普宣传成本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不超过2.5万元,实际完成值不超过2.5万元,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4:药械妆安全宣传成本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不超过1.2万元,实际完成值不超过1.2万元,完成目标计划。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0次,实际完成值为0次,完成目标任务。深化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一是开展全市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对8家学校和2家食堂承包企业立案查处。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考核工作信息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局食品安全简讯刊发。二是开展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点全覆盖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完成问题整改116个;严重问题立案9起,已全部结案。

指标2:“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

2024年“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年度绩效指标值为持续提高,实际完成情况为持续提高,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3: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水平

2024年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水平年度绩效指标值为持续提高,实际完成情况为持续提高,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质量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质量年度绩效指标值为不断提高,实际完成情况为不断提高,完成目标计划。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2024年绩效指标值为能力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为能力逐步提高,完成目标任务。

指标2:“两品一械”安全的影响力

2024年“两品一械”安全的影响力年度绩效指标值为逐步提升,实际完成情况为逐步提升,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3: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程度影响力

2024年“两品一械”安全的影响力年度绩效指标值为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情况为逐步提高,完成目标计划。

指标4: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不断提高,实际完成值为不断提高,完成目标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90%,实际指标值为95%,完成目标任务。2024年,我局对群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不同人群开展满意度调查,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95%。

指标2: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

2024年度绩效指标值为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80%,实际指标值为85%,完成目标任务。2024年,我局对群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不同人群开展满意度调查,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85%。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充分做到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及结果,我局2024年度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得分为97.13分,自评结论是“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分解及设置,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做到动态调整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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