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503-00184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互动回应】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需要哪些材料?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是指以穿越或者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形式开展设施建设,包括修筑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事项申请表。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修筑设施的文件。
(三)拟修筑设施必须建设且无法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说明材料。(拟修筑设施项目的规划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等;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输气(油)管线等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修筑设施在选址选线上无法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比选方案)
(四)拟修筑设施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的评价报告或者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以及减轻影响和恢复生态的补救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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