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504-00001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催缴罚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溧阳创汇货运部:
你货运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你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已作出《催缴罚款通知书》。
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催缴罚款通知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起三十日内到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审理股领取《催缴罚款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催缴罚款通知书》内容如下:我局于 2024年8月16日对你货运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皖广交综罚﹝2024﹞1000842号。收到本催缴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柒仟元(7000.00元)到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具缴款通知书缴至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00050568710300000106)。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缴罚款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审理股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电话:0563-6039122
地址: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德市太极大道398号)
特此公告。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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