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41X8/202503-00059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四合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广德市2025年“3•15”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尊敬的消费者: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贯彻“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精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理性消费,避免冲动
按需购买,货比三家。购物前要明确自身需求,避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比价格、质量、服务等信息,选择信誉好、口碑佳的商家。
警惕“免费”陷阱,谨防“套路”营销。面对“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免费领奖”等诱惑,要保持理性,仔细甄别,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掉入消费陷阱。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签订合同要仔细。办理预付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商家跑路、服务缩水等原因造成损失。
二、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购物凭证要留存。购物时要注意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合同等购物凭证,以及商品宣传页面、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
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及时维权。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习消费知识,提高维权意识。消费者要主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掌握维权途径和方法,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共同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
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调解等服务,与广大消费者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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