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83L/202503-00064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对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务摸底等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问:该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目标任务和保障对象为哪些?
答: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需结合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及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积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了解并根据 2024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涉及“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开展 2025 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摸底。
问: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修缮加固户均补助1.2万元,房屋新建户均补助3.5万元。
问: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诠释
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条件认定方面。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 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对于C级危房应组织加固修缮,D级危房进行房屋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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