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503-00012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S215超限超载检测站、G50高速治超卸货场、洪山治超卡点超过保管期卸载货物处置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十日内对卸载的货物进行处置,逾期不处置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因卸载场地已处于饱和状态,为保证我市S215超限超载检测站、G50高速治超卸货场、洪山治超卡点超限超载检测正常运行,经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研究决定,对2025年3月11日前,滞留在以上三处场点的卸载货物,请持有人于2025年3月21日前持相关凭证进行转运,逾期未转运的,广德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视为无主货物,按相关规定进行混合堆放转场处置。
特此公告!
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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