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501-0010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广德创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吨汽车及军工橡胶制品项目》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15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广德创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吨汽车及军工橡胶制品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创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吨汽车及军工橡胶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创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吨汽车及军工橡胶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兴业路
建设单位:广德创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现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通过扩建新增了产品种类。需利用现有炼胶车间的设备进行密炼、开炼、二段硫化作为本次扩建项目产品的部分生产工序,同步新增配套挤出、一段硫化、清洗等设施,通过扩建调整年可新增80吨高性能的氟橡胶、硅橡胶类的橡胶海绵板、海绵条类产品。。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厂区废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广德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从严标准,氟化物(以 F- 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 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橡胶制品工业相关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氯化氢、氟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氨气的浓度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标准限值、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氯化氢、氟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同时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还需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4 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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